關于征集2014年杭州市科技進步獎申獎項目的通知 2013-12-24 為促進我市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進一步做好2013年科技成果的獎勵工作,根據《杭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現開始征集2014年杭州市科技進步獎申獎項目。 一、申報條件 1、申獎項目的單位應為杭州市屬企事業單位或在杭的部屬、省屬及外地的企事業單位與杭州市屬的企事業單位共同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單位必須為杭州市屬企事業單位); 2、申獎項目的完成時間應為 3、申獎項目應經過省科技廳科技成果登記的可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下列情況推薦無效: 1、成果登記證書時間超過 2、各級黨委政府部門一般不得作為推薦市科技進步獎完成單位,公務員一般不得作為市科技進步獎的完成人。 3、對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限時進行補正,經補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項目,不提交當年市科技進步獎評審。 4、同一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在一個推薦項目中作為前三名完成人員參加市科技進步獎的評審。 5、存在有知識產權糾紛的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署名有糾紛的項目推薦無效 二、申報范圍 2、推薦程序: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推薦;無主管部門的,由所在的區、縣(市)科技局、經開區科技局推薦。經推薦部門簽署申獎意見后,送杭州市科技項目受理辦公室。 3、市科技進步獎的推薦書采用浙江省科技廳制《浙江省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書》(見附件1)。填報應嚴格按填寫說明的要求撰寫,提供必備的附件材料。 申報一等獎(基礎研究類、社會公益類、軟科學項目除外)項目,要求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加蓋財務專用章)。 間接效益是指項目用戶單位應用該項目(技術)后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是指推薦項目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保護自然資源或生態環境;提高國防能力;保障國家和社會安全;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2、推薦軟科學項目,應當是完成期一年以上,并經實踐驗證的項目。凡為規劃、計劃提供決策咨詢的軟科學項目,原則上應在規劃、計劃實施期過半后方可推薦。屬于政府部門日常工作范疇的,原則上不得推薦。 請各有關單位重點推薦具有國內外競爭力,對推動全市行業技術進步有顯著作用,對節能降耗、減排增效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創新型、生態型城市建設有重要意義的項目;原創性明顯,享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已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高新技術項目;服務“三農”項目,以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環境等促進社會和諧的社會發展領域項目。 有關科技進步獎的申報事宜可與杭州市科委計劃財務處聯系。
聯系電話:87061059 聯系人: 俞永義 蔡 康 杭州市科技項目受理辦公室 地 址:杭州市惠興路2號(杭州科技大廈603室) 郵 編:310001 聯系人: 沈吉英 樓菁華 呂克斐 電 話:87025452 附件:1、浙江省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書 2、承諾書 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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